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直在樊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5]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四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考四科)考试报考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报考条件
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用于防伪扫描),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续报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用于防伪扫描),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市直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信息管理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四科为滚动管理模式,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两科(免试两科)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全部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
21.监理工程师 4.考4科 01. 监理工程师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3.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4.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2.考2科 01. 监理工程师 3.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4.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5年12月21日—2006年元月10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6年5月13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06年5月14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防伪照像或照片扫描费10元/人。
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也可以网上下载,下载地址:http://link.233.com/10514/job/bmb.doc)
襄樊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