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苏人通[2005]325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1、我市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考试报名工作、教材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人事(职称)部门和市建设局共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的终审工作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建设厅进行。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5月13、14日两天,请各单位按《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全省集中在南京市设中心考场,如报考人数较多,则视具体情况在人数较集中的地方设分考场,具体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答题用草稿纸(2张16开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地点。“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单位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五、报考条件
(一)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底。
六、报名组织
(一)、我市的报名时间为2006年1月18日至20日。报考人员请到市建设局组织人事处报名,联系电话:82706524。
(二)、报名者须填写好报名表及信息卡,新报考人员还需有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1寸2张、2寸1张。
(三)老考生报名时同样须填写好报名表及信息卡,另需提供身份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各报名点在初审时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信息卡可到市建设局组织人事处领取。
(四)、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并按要求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凡未按要求签名盖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的登记由市建设局统一组织。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征订教材或登记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