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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监理工程师考试网报2月28日-3月5日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月13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2月28日上午10:00-3月5日下午4:00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经市人事局和市建委同意,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一)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三)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考试时间、科目 
2007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07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2月28日上午10:00-3月5日下午4: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2007年3月7日-3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缴费点地址为: 
1.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赤峰路6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 
报名点代码:5959 
电话:65989445 65982240 
2.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北路301号) 
报名点代码:5858 
电话:64820453 64367400-2177 
3.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西藏南路765号,方斜路口,永惠大厦A座1904室) 
报名点代码:2810 
电话: 63456171-1011或1017 
4.上海市建峰职业技术学院(武夷路150号1号楼,近延安西路江苏路) 
报名点代码:2827 
电话:62525522 62515770 
现场确认缴费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现场缴费确认,须完成网上报名,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携带2006年度准考证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在外省市参加2006年度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现场缴费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转考证明报名,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7年4月22日上午10:00-4月27下午4:00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成绩考试后两个半月可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95001263(人工台) 
(二)领证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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