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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09年注册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2月16日

关于安排2009年度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09]2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国家部委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精神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6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3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4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2日至2月25日(假日除外)。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规定执行(附件)。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同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办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资格考试考生的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考生可于1月21日起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ink.233.com/18835),在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须携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供身份、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可携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进行资格确认后办理报名手续。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西安地区部、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由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驻其它市、区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及本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查汇总后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三资、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的考生及自谋职业人员可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四、收费标准
  监理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1999]15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时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配发草稿纸。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4、考生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教材与培训
  考试教材征订及培训事宜请与陕西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8号(新城国际B座8层A室);联系电话:87434058;联系人:江肖梅。
  请各地抓紧做好报名工作,报名信息资料务必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OO九年一月五日

  附件: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人办发[1997]105号)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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