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报名:于2007年12月20日开始,截止时间均为2008年1月10日
网上报名: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1月1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5天至考试结束日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3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4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考试为滚动考试,监理工程师考试要求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
二、报名条件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如实填报《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表必须在网络上填写),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10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5月11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下午2∶00-6∶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四、考试报名
按人事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考试的考场全部设在昆明市,由省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为方便考生报名考试,从今年起实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报名事项。
各县(区)考试管理部门受理考生报名申请时应初审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代报名人员登陆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以考生个人身份录入考生信息和照片。
报名于2007年12月20日开始,截止时间均为2008年1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十五个工作日。
二)网络报名方式:为方便考生报考,提高考试服务水平,考生可以登录省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办法如下:
1、考生可以在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1月15日的任何时间和地点登陆以上任意一个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并将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上传,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在考生提交完整信息三天以内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和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考生才能使用建设银行的各类银行卡在网络上缴纳报名费(具体办法请考生登陆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完成网络报名。
2、为方便考生考试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考生可在全省范围内根据自身方便和需要任意选择州、市首府所在地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结束后,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都可以通过我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律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准考证下载打印的时间是考试前15天至考试结束日。
没有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各县(区)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所在地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对虚报、谎报、瞒报本人真实情况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六、考试收费
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收费文件和标准:
考试名称: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文件:云价费发[2000]136号;收费标准:50元/科
需要报名发票的考生,必须到现场报名,按原缴费办法办理考试收费。
六、关于教材预定及考前培训
根据有关规定,考试的教材预订工作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自行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联系,建议考生参加考试大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731-2813222
玉溪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