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05〕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日至1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5月13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仍按省人事厅浙人职〔1998〕12号文件规定执行。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及其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凡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
1、1970年及其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工作年限计算。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人专〔2002〕74号文件: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时间的总和。报名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底。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可以滚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该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其余三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
四、考务组织和计划安排。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五、报名时间、手续和要求。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2月20 日至22 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样表见附件1),表中栏目必须填全,贴好2005年拍摄的本人白底免冠二寸证件照一张(制合格证书用)和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三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等材料;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只需提供上年度的准考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经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名(市人事劳动大楼4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