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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5年12月20日
                         舟人劳社专〔2005 〕213 号

  各县(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考试中心浙考发〔2005〕51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日至1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6年5月13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2006年5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和范围仍按省人事厅浙人职〔1998〕12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报名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底。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可以滚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该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其余三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

  四、考务组织和计划安排。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各县(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报名、报考资格审核、材料汇总上报和考生准考证发放等工作。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2。

  五、报名时间、手续和要求。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2月20日至22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样表见附件3),表中栏目必须填全,贴好2005年拍摄的本人白底免冠二寸证件照一张(制合格证书用)和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三张 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等材料;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只需提供上年度的准考证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经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到所在地县(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设管理部门报名。各县(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05年12月30日前将考试报名材料统一汇总,并填好汇总表(见附件5)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职称专家处。

  六、考试收费。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七、考前培训和考试用书征订。考试用书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八、准考证发放办法。各考生于2006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底到各报名点领取。

  九、 成绩公布。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7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也可通过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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