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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06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5年12月13日
                                   甬人专〔2005〕97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5〕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5月13日 上午9:00-11:00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下午2:00-05:00 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 上午9:00-11:00 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06:00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和范围仍按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职〔1999〕212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报名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6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两个科目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形式和要求

  《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卷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表的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005年拍摄的本人白底免冠二寸证件照(制合格证书用)和同一底版的一寸照各一张(不得采用红色底片),同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复印件;
  3.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申请免试人员另外须提交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需提供档案号或上年度的准考证(准考证或档案号是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在报名表相应栏目(“是否为首次报考”的“否”字栏目)内打勾,可不附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市属单位人员的报名表由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人员的报名表由单位审核签章后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原始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28-30日期间将汇总后的材料按附件4要求报送人事服务大厅考试中心窗口(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7134800、87116422.

  六、考试收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目40元收取。

  七、组织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需要征订教材的,请与市城乡建委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7876582)。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和建设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可从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相应栏目下载):
  1.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略)
  2.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3.从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年限证明(略)
  4.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略)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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