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指出,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同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原技能提升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领条件
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原技能提升补贴):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二)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
二、补贴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分等级的,补贴1800元;证书分两个等级的,按等级高低分别补贴1800元、1300元;证书分三个等级的,按等级高中低分别补贴1800元、1300元、800元;证书分四个等级及以上的,等级最低的补贴800元,次低的补贴1300元,其余的视为同一等级,补贴1800元。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同一系列(专业)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企业在职职工在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取得时间以证书的批准日期为准),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3.《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见附件)。
2019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其技术技能补贴申请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
(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职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22183/)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验证系统(http://link.233.com/28357/)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对证书进行核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办理退件,并说明原因。
(三)拨付。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补贴人员名单、单位名称、补贴数额及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在人社部门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补贴金额等信息记入个人参保信息。
通知原文:http://link.233.com/20554/hrss/rstfggw/201908/c2687e27afda4a9f960acdd9339580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