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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承接这项业务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01-04 11:33:38

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活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qyjcin@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3日。

附件下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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