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承建单位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
(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
(5)承建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
(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7)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4上述验收资料需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意见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
(2)施工依据;
(3)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
(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开挖爆破、锚杆锚索、砼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
(5)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单元工程的检测试验成果分析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6)完工工程量清单;
(7)尾工项目清单。
5.5承建单位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向业主或监理中心提交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
5.6业主或监理中心在接到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
5.7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
(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
(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5.8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5.9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签证书,承建单位及监理中心应按业主要求进行归档。
6.阶段(中间)验收
6.1当合同施工项目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均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
6.2阶段(中间)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6.3阶段(中间)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并向业主及监理中心提交下述资料:
(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2)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证;
(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施工大事记);
(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单;
(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检查记录;
(6)建筑物应用及度汛方案;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6.4经业主及监理中心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6.5阶段(中间)验收委员会(小组)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其工作主要包括:
(1)听取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生产(使用)单位的工作汇报;
(2)审查验收文件、资料;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3)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
(4)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5)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6)对验收遗留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并责成承建单位限期进行处理;
(7)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
6.6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7.单位工程验收
7.1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独立发挥效益,或业主要求提前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建单位照管与与维护,或办理提前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7.2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该单位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基本完成,并已完成了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质量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已清理;
(2)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调试和试运行,安全可靠,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观测仪器、设备均已按设计要求埋设,并能正常观测;
(4)工程质量缺陷已经妥善处理,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5)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
(6)生产(使用)单位已作好接收、运行准备;
(7)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
7.3单位工程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和监理中心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同时提交下列验收文件资料:
(1)施工报告
(2)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3)试验、质量检验、测量成果、调试与试运行成果和主要原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资料;
(4)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5)质量与安全事故记录、分析及处理结果;
(6)施工大事记和施工原始记录;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7.4经业主及监理中心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
7.5单位工程验收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其主要工作同阶段验收。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7.6单位工程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一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