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本细则适用于水布垭水电站大坝及溢洪道工程质量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1.2本细则编写的依据是:
(1)国家和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3)水布垭建设公司有关工程资料整编的规定;
(4)华东院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归档规定。
1.3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中心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
1.4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的获得相应的信息,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
1.5监理信息的工程编目划分,按清江水布垭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水布垭建设公司审定。
2. 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
2.1业主信息
(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他文函,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复函等。
2.2设计信息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代)通知等文件。
2.3施工信息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1)施工合同管理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函(报告)等。
(2)施工质量信息: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位测量、试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资料、中间产品检测试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检”资料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施工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
2.4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1)综合管理类信息;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2)组织协调类: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
(3)质量控制类: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试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
(4)综合记录报告类: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验收总结类: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监理报告。
(6)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
3. 信息流通程序
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有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