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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低价中标工程施工监理的控制措施(二)

来源:233网校 2008年8月8日
  2.2.1.人员不到位
  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人员素质差,监理人员充当承包商的施工员、质检员或安全员。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一人顶多人的活,原先提倡的“五大员”也就由1~2个人包干,而且人员经常性换岗,现场资料代签字现象较为普遍。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班子成了墙壁上图框的摆设,真正意义上的人员到场寥寥无几。而在实际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工序质量检验的“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取而代之由监理人员代办。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2.2.2.材料以次充好
  通过低价中标的施工企业,为填平投标压低的报价而谋取利益,在施工中往往在材料上大做文章,大多选用价格低廉的中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这类产品性能不稳定,可靠性差,有些甚至是仿制产品,仿真程度高,但经不起产品性能的检验。这些低廉产品在施工现场检查中经常被要求退货或降低等级使用,这类现象在施工现场屡见不鲜,尤其在装饰装修阶段所使用的工程材料更是如此。承包商采用低质、伪劣的材料,以次充好,蓄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程质量或造成安全隐患,导致投诉频繁发生。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2.2.3.机械设备陈旧老化
  中标企业为节约成本,采用租赁或购置廉价的、陈旧的机械设备投入施工现场,现场使用的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陈旧不堪,升降机、塔吊等施工设备以及配电设施,器械老化、带病作业,安全措施得不到根本保障,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很大程度制约着施工进度。     
  2.2.4.施工措施不力   
  现场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等,如必要的加固、成品的保护、安全设施围护等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往往掉以轻心,做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费用能省则省。只有当上级有关部门通知安全质量大检查时,才虚张声势,做做样子,等检查过后,恢复如初。一旦出现问题再来抢救、弥补,所造成的后果比实际预防的费用要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   
  2.3.工程竣工后决算签证颇多
  经常性出现更改设计、追加投资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施工图的质量或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边施工边更改,工程造价不断增加。现实中,投标人正是抓住了设计和招标文件上的漏洞,以最低价获取中标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利用工程变更手段蓄意改变施工方案,屡屡提出更改设计,变更工程量,造成竣工决算签证项目居多,增加工程造价,最终达到追加工程款、获取利润的目的。其结果往往是决算价大大超出中标价,使得低价中标完全背离了原本的初衷。     
  3.现场监理的控制措施  
  作为监理人员要能适应国际惯例的要求,应针对中标企业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后果,有必要在制定监理规划时考虑监理预防措施及工作应急预案,以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到从容应对、有效控制,从而圆满地履行合同所赋予的各项任务。    
  3.1.熟悉招标件、合同文件
  首先应明确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多数是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不同的承包方式,其工程计价基础不同,而且决定着承担风险角度的不同。固定总价合同,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出相应的变更,所以承包商要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包括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变化而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因此,充分理解施工合同承包方式,这有助于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进度款及工程决算的审查、隐蔽工程的签证、索赔范围的确认和费用计算等提供衡量的尺度。    
  3.2.合理利用监理权限  
  监理工程师应该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力促合同中各项承诺的兑现,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监理工程师一方面要求中标人遵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的承诺及合同的约定,精心组织,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同时,应加强合同管理,适时提醒业主履行职责,及时做好与外界协调关系、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等,为承包商提供便捷、有效、守信的作业环境。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应该针对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存在的不良行为,合理利用监理权限,除了使用审核批准、下达监理指令以外,适时采取相应的经济手段及合同手段加以控制,例如下达停工令、建议撤换等,特别是采取推迟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拒绝签认的经济手段最为有效,因为它关系到承包商的直接经济利益,当然使用这些手段之前必须与业主进行合理地沟通,并取得共识。考试大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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