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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建立监理工作考核与评价标准制度(一)

来源:233网校 2008年8月29日
  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投资额大、工程内容复杂、施工层次多、技术含量高、工期要求严、社会影响大,监理工作所涉及的专业范围大、相互协调多。因此,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合同执行实施控制的监理工作也就成为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严密、有效的管理,才能达到好的监理效果。但对监理的工作效果如何进行评价?各监理企业都有不同的方法,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对监理规范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并根据工程内容赋予相应分值,最终通过评分的办法对各监理部的监理工作进行评价,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一、监理组织机构的建立
  在公司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后,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监理部,由监理部与公司签定项目监理责任合同。同时为加强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的管理,由公司总师办制订监理工作检查、考核与评价办法,对监理部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
  二、考核方法
  采用月度由监理部自检,季度由公司总师办巡查考核评分,年终公司总结,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总体评价的形式,具体步骤如下:
  (1)每月末由监理部自评,填报“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自检评分)”。
  (2)总师办定期到监理部现场检查,结合各监理部的工作情况及自评结果,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填写“监理工作检查、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并将其连同“监理检查、考核、评分意见征询表”发至业主、施工等单位,根据反馈的信息调整和改进监理工作。
  (3)年终以季度评分表为基础,对各监理部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列出名次,通报给各监理部及职能部门。
  (4)工程完工后,以每年年终的评分表为基础,对各监理部进行总体评价,向各有关单位发出简报,并写出各监理部的项目监理工作鉴定,鉴定结果与年终奖励挂钩。
  三、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检查、考核内容
  (1) 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方?
  1)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主要人员的配备是否与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人员是否到位;内部沟通和协作是否良好;是否能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2)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监理资格;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岗位的正常工作。
  3)是否按业主、公司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违反纪律对工作造成影响及玩忽职守的情况;有无对上级规定或通知、指令不执行的情况。
  4)有无相互推诿、拖延或待办不办的情况。
  (考试大监理工程师站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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