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触电事故:电是施工现场各种作业的主要的动力来源,各种机械、工具等主要依靠电来驱动,即使不使用机械设备,也还要使用各种照明。近年来触电事故呈上升趋势,主要是设备、机械、工具等漏电、电线老化破皮、违章使用电气用具、对在施工现场周围的外电线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等。
(4)机械伤害:主要指施工现场使用的木工机械,如电平刨、圆盘锯等;钢筋加工机械和拉直机、弯曲机等;电焊机、搅拌机、各种气瓶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在使用中,因缺少防护和保险装置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
(5)坍塌事故:主要是指在土方开挖中或深基坑施工中,造成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在建工程及临时设施等的部分或整体坍塌。尤其是在地下水位较高或大土方开挖遇降大雨时更容易发生塌方。
3.伤亡事故的预防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遇有特殊作业(深基坑、起重吊装、模板支撑、人工挖孔桩、临时用电等)还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程序经审核批准。
(3)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4)所有新员工或从事新的工作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安全教育。
(5)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复查。
(7)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8)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9)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10)施工机具(特别是现场安装的起重设备)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结束语
伤亡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面广,内容多且复杂,总的来说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即JGJ59-99的要求来实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才能减少或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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