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四位一体”的实施模式
根据施工期环境影响与环境管理的现状,本文提出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模式,即承包商、监理、业主和政府统一协调的“四位一体”环境管理。在这个环境管理体系中,施工期环境管理的主体是“四位”,即承包商、监理、业主及政府有关环保部门。“四位”协同工作从而达到施工期环境管理之目的,他们在全程环境管理中是“一体”,共同承担环保的义务和责任。施工期“四位一体”的全程环境管理模式如图3所示[8]。
3.1.承包商的环境管理
承包商的环境管理是指依靠承包商自身的力量,在其组织机构中辅以环境管理职能,将环境管理纳入其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环境、质量、成本、工期、安全”五大管理目标,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包商是工程实体得以形成的主体,能否将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与其有直接的关系。中国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规定: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中的有害物质对河流、湖泊、池塘和水库的污染,防治扬尘、汽油等物质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防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把施工对环境、空气和居民生活的影响降低到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参加公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9]。
3.2.监理的环境管理
环境监理是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环境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作为第三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和依法签订的监理、施工承包合同等对工程建设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正式开展工程监理以来,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多年来环境监理未能纳入项目监理之中,项目施工过程中缺少有效的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影响了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导致施工阶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由此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势在必行[10]。
3.3.业主的环境管理
业主是基本建设的组织者、监督者、实行者及应用者,因此业主单位在抓质量、进度、合同管理的同时,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通过招标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程序等,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就环境保护问题在投标书中有专门的承诺,在施工现场要求文明施工,对环境保护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这些措施将对公路施工期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作用[11]。
3.4.政府的环境管理
政府的环境管理是指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限制施工活动损害环境质量,通过全面规划使项目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达到既要发展公路建设又要保护环境之目的。政府作为管理部门,应从宏观上进行管理、引导和教育,适应加强环境保护的时代要求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管理模式。
4.建立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制度的思考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些环境管理制度及工作实际上是在项目的前期及后期两个阶段的环境保护制度及措施,而项目施工期却没有相应环境保护制度,使得国家环保政策的执行及环保措施的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没有形成规范化、可操作性的制度,从而不利于环境保护和项目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对施工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针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的特点,建立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项目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制度就是按照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等的规定,对施工全过程各个环节实施环境管理的制度。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制度是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的要求,也是强化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立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制度,用以规范和强化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有利于把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控制在最低限度内,将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将从制度上保证和支持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的开展,有利于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将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5.结语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就是用环境管理的原理与方法来指导施工期全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期的全过程之中。目前公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尚不健全,仍有许多需要研究和实践的问题[12]。环境管理制度也是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完善的,建设项目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的要求,也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建设项目施工期全程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将从制度上保证和支持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将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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