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混凝土高温后力学性能。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抗拉强度、粘结强度、应力-应变关系等均与温度有关,当温度确定后,均可予以推断。混凝士强度还可用钻芯取样、回弹仪检测、超声检测等方法直接测得,并进行综合评价。
(3)钢筋高温后力学性能。包括屈服强度、极限强度、弹性模量等也与温度有关,可通过由实验得出的经验公式计算获得。
(4)结构残余承载力。从混凝土与钢筋高温后的强度可计算火灾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残余承载力(结构承载力因受高温作用而下降)。必要时可在火灾现场不同区域选取典型构件进行加载试验。
(5)结构损伤度。结构灾后损伤程度分为4级:1级为轻度损伤,只是表面装饰部分遭受损坏,或表面损伤轻微,结构本体完好。2级为中度损伤,损伤深度达到混凝土保护层,使保护部分剥落,但受拉主筋未受损伤,构件整体性好,变形不超过规范规定值。3级为严重损伤,混凝士保护层大片剥落、主筋外露,粘结力破坏,构件明显变形。4级为严重破坏,混凝士构件表面大面积损伤剥落、严重开裂,结构变形很大,构件遭到严重破坏,已成为危险结构。
(6)修复措施。对于损伤度为1~3级的结构,可分别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予以修复,由有关部门应提出结构修复的技术文本。
3.资料的系统归档
火灾发生以后直至处理结束,应将所有资料系统归档,这些将由不同单位和不同方式提供的火灾现场资料与技术分析资料有:
(1)火灾现场资料。根据资料不同的性质,将分别由消防部门、业主、有关技术人员等提供。资料包括书面文件、材料样品、照片、录像等。除书面文件外,其他资料还应有详细说明。
(2)专家技术人员的技术鉴定书。火灾对结构破坏的技术分析,只能由专门技术人员作出,并提供技术鉴定书与评估意见。
(3)图纸。由业主提供受灾建筑物的设计图纸。专家技术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应对图纸上每个构件编号,说明受损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由于建筑物受灾程度不等,故进行全面检测后,要对图纸中标明的过火区域按不同损伤情况分区,划为严重受灾区、中等受灾区、轻微受灾区、未受灾区等。
(4)结构修复设计方案和结构物修复的施工技术文件。
4.建议
建筑物发生火灾以后,有许多部门和单位进入工作,火灾档案的整理收集会有一定难度,需制定相关制度予以保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由政府有关部门指定某技术行政单位为负责单位,具体领导执行。
(2)设计出一套简明实用的表格,由有关单位填写。
(3)受灾建筑物技术档案的文件、资料、材料、照片、录像等,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由业主、专家技术人员、消防部门、火灾见证人等提供。
(4)完整的档案归由政府部门指定的技术行政单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