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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应自觉纠正自身不规范的质量行为(一)

来源:233网校 2008年9月28日
  在我国建筑市场上,监理单位无论在组织机构建设上,还是监理业务的运作上,都是最为规范的、要求最严格的一方,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不仅是笔者长时间深入考察得出的结论;这一事实也已被社会各界所认同。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提出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不规范问题呢?
  1.监理机构的质量控制活动的确存在着许多不规范问题
  所谓监理单位的“规范”与“严格”,只是相对而言;与国外同行比差距还很大;就是与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下称《监理规范》)的要求比,问题也不少,有些问题是比较严重而不容忽视的。监理机构在执行监理任务的过程中,按照建设法规与《监理规范》的要求,发现并纠正了建设、施工、以至设计、材料设备供应等参建单位的许多质量不规范行为,却对自身存在的质量不规范问题熟视无睹,甚而麻木不仁;这对监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和监理事业的深入发展是很不利的,需要监理单位清醒地、自觉地进行总结、纠正和改进。
  1.1.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误区
  在监理人员中流传着一句话:“有监理也盖楼,没监理也盖楼”。意思是说,过去多少年没有实行监理制度,楼房照样一栋一栋盖起来。在这种认识下,一些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敷衍了事,质量把关只是“象征性”、“形式化”。还有的监理人员觉得监理是得罪人的苦差事,出力不讨好,于是该认真的不认真,该坚持的不坚持,一团和气“老好人”。甚至个别监理认为,监理工作就是与施工单位一起“哄”业主罢了。这些“监理虚无论”、“监理虚假论”是很有害的、甚至是危险的。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质量事故,不但施工单位受到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位也同样受到严厉处罚。有些人还身陷牢狱之灾,这与长期隐藏在监理队伍中的错误的质量意识、不严格、不规范的质量行为有很大关系。
  1.2.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继续下滑;工程一线人员到岗率低
  监理人员素质不高是一个老话题了,而且在恶性循环中继续下滑。监理单位的产品是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其服务的质量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此整体素质处于中下水平的监理机构实在令人担忧。在工地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同样是验收施工单位的钢筋检验批工程,水平较高的监理人员上去走一圈,能发现不少质量问题需要整改,其中有些是很重要的甚至关系结构安全的问题;而素质低的监理人员转来、转去却找不到质量纰漏,这就是人员素质的差距。
  1.3.现场监理人员岗位责任不连续,操作责任不连续
  这两种不连续是监理机构经常面临的“头痛”问题。首先是人员调进、调出造成的“岗位责任不连续”,这几年我深为监理人员流动之迅速感到不可思议。有一个项目监理部共有12名监理人员,从头年6月到第二年4月仅11个月时间里,调出10人,调进7人,平均每19天就有人调进或调出。另有一个监理部20天里换了3个总监理工程师,最短的一个只呆了3天又被调走,真是来去匆匆,快如“走马灯”。与其他监理公司的同行们谈起这个问题,结果彼此彼此。进、出的人员之间没有严格的工作交接手续,或者根本不交接;资料残缺不全,问题处理“半拉子”;走了的叫不回来,新来的不愿代签和接管;这样朝不谋夕、极不稳定的工作队伍,如何保证工程质量监控的连续性!其次是监理人员节、假日休息,相互顶替造成的实务操作不连续,如质量验收、材料见证取样、质量隐患处理等,一个操作过程往往是由两个人、或三个人完成的。但在资料审签、填写日志和需要明确责任时,常常相互推诿、相互依赖、拖来拖去、不了了之。这样混乱的操作,给施工质量控制的连续性留下许多“空白点”,一旦工程出了问题,责任很难说得清。考试大监理工程师站点编辑
  1.4.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形无实,束之高阁
  过去有“天下文章一大抄”之说,现在是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一大抄,抄来抄去老一套。《监理规范》要求“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但实际上很少见到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人员,针对拟监工程的特点、难点和重点去认真编写监理规划;有的监理企业直接把“套抄”的监理规划打印成册发到各监理部。把指导整个监理活动、统率监理全过程的极其重要的纲领性、技术组织文件,弄成了“空壳”。建设工程的单一性决定了任何一个工程项目都有其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中还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现场监理机构预先没有一个通盘的考虑,精心的策划,科学、合理的方案去应对;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零乱地对付,这怎样实现对工程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呢?
  1.5.许多监理单位不按要求配备检测设备、计算机及工具书等资料
  《监理规范》3.3.2条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情况,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3.3.3条规范,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施监理工作的计算机辅助管理。但据笔者调查,极少有监理单位按规定配齐上述用品的,许多监理单位为了节省开支,只是象征性地配一点;还有的干脆什么也没有。监理设备与监理工作手段的缺失,给监理人员的现场操作带来很大困难,例如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放线成果进行测量检线,只好借用施工方的仪器,不但验线效果差,也很不方便。监理方行文、打印、查阅资料等使用电脑也只能到处告借。至于质量控制不可缺少的、经常查用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工具书资料,大部分是监理人员自己掏腰包购买,因花钱太多,大家只好“互通有无”。这些问题严重影响质量监控工作的正常进行,也损害了监理单位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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