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规范的质量行为给监理单位带来的“潜危机”及应对措施
《监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工作的时序性;二是职责分工的严密性;三是工作目标的确定性。上述监理单位的五种不规范质量行为,明显违背了《监理规范》的要求,也给自己带来了许多“潜危机”。这些“潜危机”从表面上和短期内看,是“大雪无痕”、平静的、正常的。但随着时、空转移,某些条件具备时,危机便会突然迸发出来。在中外建筑史上,暴露的质量“潜危机”及其造成的惨重损失不胜枚举。诱发“潜危机”的条件,可以是地震、洪水、风雪、时间等自然条件,也可以是人为的外部原因。质量“潜危机”的爆发,不仅给工程本身带来重大损害,也必然给责任人造成祸患。监理单位要规避工程质量“潜危机”,应从强化自身建设入手,及早采取应对措施预防和纠正自身不规范的质量监控行为。
2.1.教育员工树立工程质量“潜危机”意识
监理人员从事的质量控制活动,不仅是对业主负责、对本单位领导负责,也是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负责,对社会负责。为了工程质量,要敢于坚持原则,时刻保持“潜危机”意识。监理单位对坚持原则、严格监理的员工要表彰奖励,宣扬他们的事迹。现在有些地方的监理人员因坚持质量原则受到施工单位的非议和排斥,甚至受到业主和监理单位内部的责备和埋怨,这是很不正常的。
2.2.清理、整顿监理工作队伍,开辟新的监理人才资源
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十几年了,监理单位用人比较混乱,对现有监理人才市场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很有必要;要讲究人才素质,适当提高监理人员上岗“门槛”。目前监理人才有两个严重失衡;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相对于大规模的监理人员队伍失衡;现有监理人员数量相对于建设工程对监理人才的大量需求失衡。由于人才培养周期长,可采取速成又能基本保证质量的办法解决人才困难;一是吸收退休和退居二线、既有专业知识又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这是一笔现成而又成熟的资源,他们已成为目前监理队伍的骨干或主力。有些人认为这些老专家“知识陈旧”、“年老体弱”不适应监理工作,这是不了解工程一线的实际情况、坐在办公室里臆想出来的观点;二是大量吸收大学毕业生到监理单位就业;并积极培养和稳定他们;三是提倡和鼓励监理单位在工程一线培养年轻监理人才,建立自己的骨干队伍;四是试行监理工程师资格分级考试,或者通过下延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录取线,适当扩大注册监理工程师队伍。考试大监理工程师站点编辑
2.3.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遏制不规范的质量行为
监理企业要研究、实行合理的工资制度,引进人性化管理,努力减少专业监理人员的外部流动和内部流动,保持基本队伍和监理机构稳定。现场监理机构要建立“人员调动岗位手续交接制度”和“现场质量操作责任连续制度”。对人员进、出要填写专门的“交接表”,内容完备,签字齐全,资料长期保存。对平时两个以上完成的质量操作过程,笔者建议实行“谁谁制”压实责任,即谁检查谁纪录;谁验收谁签字;谁见证谁审查(见证材料取样,审查签认材料报审表);谁处理谁负责(处理质量问题对处理结果负责)。
2.4.要研究改革目前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方式
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要统一;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但不能把基本构成内容“统一”弄成“同一”;把表面方式“格式化”搞成“形式化”;把表达方式“标准化”变为“标签化”。解决的办法,除了监理机构加强自律、认真编好监理规划外,要加强对监理规划的内审和外审力度。监理实施细则同样要把好审查关才能确保质量。
2.5.检查、督促监理单位配足各种监理设施
监理设施严重缺位的原因是一个复杂问题,与市场不规范、监理费过低、恶性循环有很大关系,一方面要靠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法规去解决;作为监理企业也应当从自身做起,逐步加大投入。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监理设施及监理人员常用的工具书资料。监理设施的配备落实情况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由业主方进行检查。另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质量检站应在开工后,不定期地检查监理设施到位和使用情况,这也是一条有效的措施。考试大监理工程师站点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