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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土方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三)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0月19日
  附录:土方工程施工技术
  1、基坑(槽)土方开挖
  1.1开挖基坑(槽)时,为了防止塌方,确保安全施工,坑壁槽边应采用一定措施,维持稳定。根据现场的土质及基坑(槽)的深度在开挖时确定放坡,或加临时对撑的形式来保持土壁稳定。
  1.1.1放坡
  土方开挖超过一定深度,可采用放坡形来维持边坡的稳定。放坡坡度的大小应根据土质、挖土深度、边坡留置时间、排水情况、边坡上部荷载及土方开挖方案等因素来考虑。
  1.1.2土壁支撑
  开挖基坑(槽),采用放坡开挖比较经济。但有时由于场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或因土质的原因,放坡所增加的土量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设置对撑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有:横撑式支撑、锚着对撑、板桩对撑及地下连续墙。
  1.1.3基坑(槽)放线
  基坑(槽)开挖以前,必须根椐建筑平面图, %考试大%将新建房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根椐建筑测量方法,在实地上划出基础开挖边线。
  定位放线的依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
  1.1.4基槽开挖宽度的确定
  基础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
  1.1.4基槽开挖宽度的确定
  基础放线时,应根据基底面尺寸和埋置深度、土质好坏,以及地下水位高低等因素,考虑是否要放坡、留工作和加支撑,从而定出基坑(槽)开挖的上口尺寸。在实际工程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a、不放坡、不加支撑。
  b、不放坡、留工作面。
  c、留工作面并加支撑。
  d、放坡。 %考试大%
  1.1.5基坑(槽)土方开挖
  基坑(槽)土方量小且分散时用人工开挖,一般量大集中的基坑(槽)土方工程,应尽量采用机械施工,以减轻劳动强度,加快工程进度,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1.1.6基坑(槽)开挖的深度控制
  当开挖到离坑(槽)底50~80cm时,应及时用水准仪测量标高,打上水平桩,以作挖坑(槽)时控制深度的依据。(水平桩一般沿基槽每隔壁3~4m钉设一个)。出可根据龙门板上的正负零标高,直接测量基槽的开挖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2基坑(槽)开挖中的注意事项
  1.2.1开挖基坑(槽)之前应检查龙门板、轴线桩、水准标高,有无变位移动现象。并根据设计图纸校核基础放线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1.2.2基坑(槽)开挖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尽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坊(槽)内,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坏。
  1.2.3开挖基坑(槽)时,现场堆土一般要求离基坑(槽)边应在0.8m以外,堆置高度不宜超过1.5m,以免影响施工或造成坑边土壁塌方。
  1.2.4基坑(槽)开挖时,严禁搅动基底土层。因此,要加强抄平管理,以防超挖。如发生超挖现象,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在特别重要部位,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开挖到底如不能马上浇筑垫层,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的土,待浇垫层时一并挖去。
  1.2.5挖土过程中和雨后复工时, %考试大%应随时仔细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
  1.2.6基坑(槽)施工排水
  基坑(槽)挖土,地下水渗入地表水流入,浸泡基坑(槽)会造成边坡坍方,基底地基土承载力下降,以及施工条件恶化等情况,所以应作好防水和排水措施(基坑(槽)排水方法为明排水和井点降低地下不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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