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跟踪检查、抽检、旁站、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监理工程师负责):
(1)每天对施工部位进行巡视,次数不少于2次,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并做好巡视记录。
(2)发现存在质量、进度、安全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责令整改、在监理例会提出,发《监理通知》等处理万式,并在《监理日记》上做好记录。
(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
(4)旁站应做好详细旁站记录,如砼浇筑旁站应记录配合比、坍落度抽查等情况。
(5)砼试快见证取样数量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情况在《见证记录表》、《监理日记》和《材料、半成品取样送检台帐》上做好记录。
(6)对装饰工程分层、分房间进行检查或抽检在记录表上做好记录,避免漏项。
10、进行隐蔽、分部、/考·试·大/分项工程验收(由驻地监理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1)按照程序进行隐蔽、分部、分项验收。
(2)施工单位提交的隐蔽验收记录应附有关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应有监理实测实量记录
(4)分项工程应以楼层(段)划分,每完成一层(段)后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报验单,并附有关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检验报告,经监理检查合格后签发分项工程检验认可书,作为工程量申报的依据。
(5)装饰工程应有样板或样板间签认手续,除了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外还应按样板或样板间标准进行验收。
11、进度控制(进度监理工程师负责
(1)督促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月进度计划,并进行审查。
(2)采用横道图统计法,定期编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照表,编制形象进度表。
(3)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进度严重滞后,应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
(4)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进度情况,分析滞后原因,提出监理建议。
12、监理通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
(1)对于不能当即整改、可能出现较大隐患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进度严重滞后,必须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
(2)整改内容应有期限要求。
(3)施工单位必须在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答复。监理应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
(4)《监理通知》/考·试·大/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及时向总监报告有关情况。
(5)《监理通知》一般一式三份,施工单位一份、业主单位一份、存档一份。
(6)若施工单位在收到《监理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作整改或整政不力,项目监理部应以《备忘录》形式向业主报告,说明可能出现的后果,并提出处理建议。
13、专题会议(由总监负责):
(1)根据施工单位的素质,针对重要的分部工程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落实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理交底。
(2)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每项工程至少召开2次工程质量会议,一般在基础完工后主体施工前及封顶后召开。
(3)针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或预见可能出见重大问题,组织召开质量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办法或预控措施。针对重要的技术方案组织召开技术研讨会,针对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指令组织召开贯彻会。
(4)各施工承包单位之间出现配合等方面矛盾时,组织召开协调会,协调各方关系。
(5)专题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1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试·大/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的符合性。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朔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外脚手架、提升井架等必须有施工单位质安部门验收证明。
(3)每日巡视,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4)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
(5)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汇报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15、由于非监理及施工单位所能解决的问题,/考·试·大/如拆迁、设计、文物、自然灾害等,项目监理部在掌握情况后应及时以《各忘录》形式向业主报告,备忘录由项目总监签发。
三、每日、每周、每月监理工作提示
每日工作:巡视,填写《监理日记》、《个人工作日记》、气象记录表、形象进度表、考勤表,进场材料、设备检验登记,重要工序旁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