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监理员职责
旁站监理,跟踪施工全过程,进行工序的质量检查,持证送检原材料;负责进场材料、构件、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计量、验方及签署原始凭证;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各项试验工作,复核所有试验记录并 签字;监督检查承包商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的费用计划,并提出复核意见;|考试|大|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复核建筑物标高、轴线,督促施工单位搞好沉降观测,并作好记录;执行监理细则,填好各种监理图表;负责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签署意见; 坚持逐日填写监理日志,及时、如实地填写原始记录。
5、旁站监理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及时纠正和严格控制违章操作、不按设计要求、违反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的施工现象,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现场旁站监理。现场监人员必须在安排的时间内,认真检查施工操作工艺,监理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异常或安全险情,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性报告有关负责制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量较大且需要连续作业的隐蔽工程,项目监理组要作好值班安排,并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作好旁站监理值班记录。该值班记录应与监理日志、有关审批表(|考试|大|如砼工程浇灌审批表)一致起来;旁站监理的主要范围:特殊结构的关键部位、重要的隐蔽工程、无法事后检验或返工的工程。
6、职业道德守则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行。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 监理水平。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7、原材料送检制度
严格遵照国家、深圳市现行规范、规定、条例等的要求进行原材料的有见证送检。送检由双方共同执行,即由监理单位的送检见证人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员共同按要求进行取样并送检;材料质量检验取样必须有代表性,即所取样品的质量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在采取试样时必须按规定的部位、数量及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当对材料性能不清楚、或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均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或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工程中主要的原材及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的批号和出厂合格证。钢筋混凝土成品构件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配合比,应先经有见证送检,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主要材料取样批量、取样方法、取样数量按深圳市质监总站|考试|大|《常规建材检验取样规定》执行。
8、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监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质监、 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主持监理规划的编制,审定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协助业主选择项目设计及施工承包单位;审查项目设计分包和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提出改进意见;对工程结构设计和其它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 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的相互关系,主持工程有关会议;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考试|大|组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验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初步竣工验收;监督施工企业及时提交质量、安全事故报告;检查、监督工程进度;审核工程量,签发工程审核预算书、核查结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