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我国的建设监理事业是近10 年来在建设事业的改革开放当中应运而生, 不断壮大的, 现已成为建设事业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到2001 年获取监理资质的企业已达到6 000 多家,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质的人员约3 万人, 行业从业人员20 多万人,工程监理制已经成为建设管理体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但在现有市场机制的条件下, &考&试大$如何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 怎洋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 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 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使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更好更快地与国际接轨, 笔者试图对此进行一些分析与论述。
2.现有市场环境对监理企业的一些不利因素
2.1.建设单位认识有误区:1999 年实施的《建筑法》及今年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都设专章明确阐述了工程监理的性质、地位、作用、罚则及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但目前就我们接触的一些建设单位在对监理的认识上还存在下列误区:只要是监理单位就能够胜任监理工作(不了解优质服务与劣质服务的差别)&考&试大$ ;委托监理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 出了收稿日期: 2001- 07- 27作者简介: 薛明利(1969-) , 男, 甘肃省灵台县人, 工程师, 从事质量管理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监理是我雇来的, 叫你做什么就得做什么;责任是监理的, 权利是业主的;监理合同洽谈中, 监理酬金压得越低业主洽谈者成绩越大。
由于以上原因, 建设单位常常对监理人员正常的监理工作进行干预, 影响了监理程序的执行, 从而影响了监理成效。
2.2.监理市场发育不规范
2.2.1.市场规律与市场保护的矛盾市场规律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开放性, 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竞争, 而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却受到了制约, 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有些行业不允许其他行业的监理单位参予项目监理,有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有关法律条文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有些地区通过收取高额注册管理费的手段排斥外来监理企业进入市场这些条块管理导致监理单位在监理市场里步履维艰, 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内生存。
2.2.2.政企不分与不平等竞争:国家推行现代企业制度, 强调政企分开, 但目前很难实现政企分开, 究其深层原因还是利益驱使。政府主管部门想从下属的企业中获取利益, 而企业利用政府的权力承揽业务。个别地方建筑质量监督站一方面受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质量监督职能, 另一方面又组建监理公司以职权争监理项目。管理学中的18? 1995-2005 Tsinghua Tongfang Optical Disc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双赢理论在此得到了实践。一些没有政府庇护的监理企业就只好望人项背, 造成了市场的不平等竞争。
2.2.3.监理招投标缺少科学性:监理是一种服务行业, 服务质量的好坏取决于企业的信誉和服务人员的素质及服务意识。因此, 企业信誉(包括企业能力) 和人员素质, 尤其是总监素质当是招投标中重点考察的内容; 而目前监理市场上的招投标很少对总监和企业信誉进行考察, 仅仅停留在对标书书面的评判上, 而标书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虚假的成分, 即使是真的往往中标后又不兑现, 使得监理的招投标流于形式, 缺少科学性。
2.2.4.监理单位总量过多, 竞争过于激烈:监理单位总量过多, 造成监理单位过小, 资质较低, 管理不到位, 达不到规模经营, 更谈不上创立品牌或名牌监理公司; 市场上出现“正规军”与“游击队”并存, 造成了监理市场的无序竞争, 扰乱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