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湖南省郴州地区遭遇洪涝灾害情况下武广客运专线监理工作的实践总结,分析了自然灾害对监理工作的影响,探讨了在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监理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提出在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的监理工作是一种附加监理工作。
[关键词]自然灾害 监理工作
【背 景】2006年7月14日~7月16日, 受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影响,湖南省郴州地区遭遇50多年以来的最大暴雨,11个县(市、区)普降暴雨、大暴雨,局部地区特大暴雨。据报道,14日8时到16日13时,郴州地区平均降雨量291.9 mm,有的地方最大降雨量达470.3mm, 据说超过500年一遇。特大暴雨引发山洪暴发,江河水位陡涨、塘库暴满、滑坡、泥石流肆虐,农林牧渔大面积受损,交通运输、水利设施损毁严重,形成严重的洪涝灾害。灾害的发生,给正在建设施工的武广客运专线造成了严重影响,作为一名经历了在特大暴雨笼罩下的现场监理人员,在突如其来的灾害面前,对在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监理工作进行了粗浅的实践与思考。
一、前言
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水体污染、&考&试大$水土流失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
自然灾害的发生,会给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工程项目造成严重影响,往往会造成建设工程实体毁坏,建设施工行为中断,使监理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发生变化,使监理工作具有与正常情况不同的工作内容和重点。结合监理工作实践,探讨和总结在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监理工作的特点,工作内容和重点,对提高监理服务水平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自然灾害对监理工作的影响
1、自然灾害对监理工作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危害建设工程实体,影响建设施工行为,改变工程建设的自然环境等方面,进而影响到监理工作
监理是监理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业主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从监理工作对象上可以划分为对建设工程实体、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和建设管理程序三方面的督促管理。作为监理工作对象之一的建设工程实体来说,大都在野外建设,具有体积庞大,价值昂贵的特点,特别是像交通、水利、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般都是户外露天建设,点多线长,跨越地理区域广阔,受地质、气候等环境因素影响较大,特别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损害。
自然灾害发生情况下的监理工作,是一种非正常状态下的监理工作。台风、暴雨引发的泥石流、洪水及地震,是工程项目建设中经常会发生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发生时,灾害现场往往水、电、路、通讯中断,危及人身安全,会造成建设工程实体毁坏,建设施工行为中断,管理指挥混乱,使监理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发生变化,监理工作进入一种非正常的状态。
2、自然灾害是建设工程风险因素之一,在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的监理工作是一种附加监理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应完成的工作,包括由于委托人、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增加的工作量或延续时间。
自然灾害的发生,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事先不能确定,但会增加监理工作量。同时,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并发性和瞬间的毁灭性,灾害发生时的监理工作内容和重点难以在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相对于未发生自然灾害的工程项目,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监理工作是一种附加监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发生情况下的现场监理工作重点
在自然灾害面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方现场机构都要经历面对灾害、抗灾抢险、恢复生产三个阶段。
1、灾害发生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掌握灾害现场情况、了解灾情发展、及时记录灾害情况
自然灾害发生时,监理工作应主要做好:掌握灾害现场情况、了解灾情发展、记录灾害情况三方面的工作。
要掌握灾害现场情况、了解灾情发展、记录灾害情况,关键是重视和利用一切通讯手段进行信息收集,核心是及时作好记录。对电视、网络、收音机、电话、传真、村民传递的各种信息均应整理记录,重点收集和记录:受灾情况,抗灾、灾害情况报道,灾情预报,地方政府对居民的警示指令等。
2、抗灾抢险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给予信息支援,重视人身安全
抗灾抢险主要指施工单位的紧急自救行为,是在灾害发生时避免人员伤亡,减少损失的活动,监理不直接参与,但应力所能及的给予信息支援和必要的提醒。在灾害发生时,现场施工人员上往往往忙于转移机械、材料,对信息收集、周边环境变化不能顾及,监理现场机构应根据掌握的信息,及时给予提醒,重点是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