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提高监理地位要靠监理自身的努力扎实做好业务,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赢得甲方的重视。打铁还靠自身硬。要改变监理在行业中的尴尬地位,根本方法还是要靠监理企业在工作中将业务做精做实。监理企业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合同、信息的管理协调工作,为业主创造更大的价值,带来经济效益,才是改变企业及行业地位之本。
充分利用工作制度制约施工单位。监理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指令、通知、备忘录的作用。采用正式的文件交涉,对绝大多数的施工企业都会有效。
2.3.要取消现行的监理强制性招投标规定,提高监理费用要取消现行的监理强制性招投标规定。监理是工程服务行业,在国际上并没有强制性招投标的规定。而目前很多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自己制定了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办法和文件,有些省市甚至公然通过招投标来压价,在监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工程监理的原则。所以,要尽快取消监理招标的强制性规定或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杜绝压价事件的进一步发生。把监理工程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严格执行监理收费新标准。尽管2007年新标准出台了一年多,但据统计,仍有不少的监理企业只能按92‘标准收取费用,相当一部分是因为监理企业不主动所造成的。监理企业要与建设单位据理力争,同时派出与此相应的监理人员到场工作。
监理要设身处地的为业主节省工程投资,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提高监理费用创造前提条件。监理企业应该逐步改变当前监理水平日趋低下的现象。如果监理企业能主动地为业主出谋划策,优化方案,力争为业主创造最大化价值。当业主意识到监理费用与监理给业主自身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比是微不足道时,监理在业主心目中的地位就提高了,费用自然就可以提高了。
2.4.提高人员素质要多管齐下监理企业要留住高素质监理人才,企业的发展依靠人才。监理企业应该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特别是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这类人才对监理企业,乃至行业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对专业素质过硬,懂管理,擅长用外语交流的中青年要重点培养,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要改变目前工程监理专业本、专科教育模式。目前的工程监理专业本、专科教育仍采用传统培养模式,即学员是高中毕业生。从监理行业专业技术管理的特点来看,高中生不可能在高校学会并掌握管理知识。所以,应该采用选拔具有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土木工程技术人员“回炉”深造,强化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的学习,实行工程监理专业本、专科教育。同时,可以在一些具备条件的大学设立工程监理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要从具备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年轻人中选拔培养对象,学习科目可按照项目管理内容设立,并借鉴国外工程管理学先进的教学方法,结合我国实际,培养一批高层次监理人才。
要建立总监工作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在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培训产生。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意义重大,应该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等。当前,很多工程的总监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笔者以为,如果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即便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也并不能表示其具备总监的水平。在石油石化工程项目中,这一点较为明显。因此,应该建立总监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客观评价总监工作水平,通过继续教育模式提高总监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式。
2.5.要建立完善的优胜劣汰制度,逐步放弃强制性监理制度由非政府背景的行业协会管理监理企业和人员资质。政府管理监理企业和人员资质,责任主体缺失,不利于行业发展。将人员资质与企业资质捆绑,不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市场的培养。要改革目前的政府管理模式,由非政府的监理行业协会来管理,借鉴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依靠行业自律,政府监管,这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则更为有利。
修订强制性监理制度。按照投资主体的性质实行是否实施强制性监理,全部或部分国有投资项目、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等仍然实行强制性工程监理,民营项目可逐渐放松政策,由业主选择监理与否;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如工程投资审计制度、工程质量事故赔偿制度,责任人追究制度等。在加大处罚制度执行力度的基础上,工程监理必定受到更多业主的欢迎。
暂停开办工程监理企业,鼓励发达地区监理企业到欠发达地区开展业务。20年来,经济发达地区的监理企业开办数量已达到饱和状态,必须要暂停开办新的企业;同时,政府要采取政策引导支持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的监理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开展业务。
3.结束语
监理作为一个行业,为中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与生俱来的制度缺陷,也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它的发展。当前,处于十字路口的监理行业应该如何走,是每一个从事监理工作和关心监理行业发展的人士亟待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