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验批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是前提
《统一标准》强制条文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工程验收中,经常发现,施工单位自检表数字与实际的工程中存在较大的差距,这都是施工单位不严格自检造成。有些工程施工单位将“自控”与“监理”验收合二为一,这都是不正确的,这实际是对工程质量的极端不负责任。国家《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部令)第18条明文规定:“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热点关注: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报考条件
扫一扫,学习更方便!还有海量试题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