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5〕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5月23日至24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月23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4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事项。考生于3月2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7155)进行网上报名。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交费,交费时间截至3月26日止。
新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并携带工作年限证明,相应证件及复印件于3月10日至12日到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现场审查(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政府西辅3号楼403室,电话0579-8206473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3月20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新老考生于5月18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于5月23日至24日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等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三、考试用书征订。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市建设部门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各审查点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将审查通过的上述报考人员资料于3月16日前送至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各县(市、区)职改办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2月26日 |
市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3月2日至11日 |
网上报名 |
3月10日至12日 |
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3月16日前 |
审核部门将审查资料送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3月2日至26日 |
老考生网上交费 |
3月20日至26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新考生网上交费 |
5月18日至22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5月23日至24日 |
考试 |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
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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