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5]13号),现就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5月23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
客观题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客观题 | |
5月24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客观题 |
14:00-18:00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5日9:00-3月25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2001〕52号、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执行,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考生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示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
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我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潮州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合格考生需提交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按照国家规定,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报名信息修改的,到市考试办办理。
4、本次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其他材料交市考试办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四、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年5月15日 9:00-5月21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五、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5年7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六、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报名资料并进行预审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地址: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3楼;电话:0768-2130159)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考生自愿选择:
(一)现场领取:考生留意我局网站(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领证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考试办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邮寄获取: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同时在市考试办与邮局签订邮寄协议(清楚填写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详细地址),委托EMS以到付方式寄递考试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为:市区(湘桥区、枫溪区)12元;潮安区、饶平县15元;省内其他城市18元。
八、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3、考试报名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查询考务文件。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代办委托书
3、考生报名承诺书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5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注意:以下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和考生签名。)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3、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和考生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代办委托书
附件3 考生报名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5.本人承诺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6.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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