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暂已公布:
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的衡量上还应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考试人员需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具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或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出具的学籍认证报告。
(二)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全日制学历”和“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考试截止日,此类考生需在5月20日(含)前取得相关学历)。
(三)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参照国家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专业归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