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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复审通知公布

来源:233网校 2018-07-24 11:04:00
导读:2018年重庆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30至8月8日(工作日)。

  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为按期完成此次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成绩及复审分数线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复审分数线

监理

工程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10

66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60

96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10

66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120

72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8年7月30至8月8日(工作日)。因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较多,我们采取按资格复审编号分时段组织资格复审,请参加复审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审。

  复审编号180001-18015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复审编号180151-1803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复审编号180301-18045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复审编号180451-1806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复审编号180601-18075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复审编号180751-1809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8月7-8日办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三、资格复审的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四、资格复审的范围

  2018年度在重庆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滚动考试规定年度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复审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五、资格复审所需手续

  ㈠ 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下载请点击“《重庆市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doc》”)

  ㈡ 考生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其中:所有评定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需提供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或高级职称评审表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鲜章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或高级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㈢ 参加免考2科的考生,按照2018年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要求,需提供免考条件中指定的证明材料原件。

  ㈣ 由单位为员工集中办理资格复审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理复审所需资料除考生本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复审资料要求不变。

  ㈤ 考生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其余复审资料要求不变。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㈠ 请参加复审的考生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按时参加复审,复审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 为提高复审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资格复审编号,复审编号查询请点击后面红字“资格复审编号查询”。

  ㈢ 请复审考生务必按规定时段参加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资格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㈣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七、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88152245  88152247  86868835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7月23日

  附:样表

  重庆市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

姓 名

 

学 历

本科

所学专业

土木工程

毕业时间

20077

参加工作时间

20077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工程师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10

联系电话

XXXXXX

资格复审编号

在复审通知中查询

工作单位

XX单位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18 XX 月 XX 日

复核结果:1合格    

2、不合格   

其中:取消上一年度考试成绩 

取消全部考试成绩    

 不合格原因

① 专业工作年限不够   

② 学历不符合要求     

③ 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  

④ 不符合免试条件     

⑤ 提供假学历、假证明材料□  

⑥ 其他         

复审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复审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复审考生签字:        复审代理人签字:

  复审考生身份证号码:

  复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复审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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