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一定条件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2019年度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指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的报考人员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若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供贵州省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无贵州省户籍,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提供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