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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师复习资料:《理论和相关法规》第四章

来源:233网校 2007年5月6日

一、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 

由于建设监理业务是工程管理服务,是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知识的系统工程,执业资格条件要求较高。因此,监理工作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来承担。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有理论知识,熟悉设计、施工、管理,还要有组织、协调能力,更重要的是应掌握并应用合同、经济、法律知识,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具体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素质: 

(一)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三)良好的品德 
监理工程师的良好品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3)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 

(4)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 

(四)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我国对年满65周岁的监理工程师不再进行注册,主要就是考虑监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适应能力而设定的条件。 

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FIDIC道德准则 

在国外,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由其协会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1年在慕尼黑召开的全体成员大会上,讨论批准了FIDIC通用道德准则。该准则分别从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能力、正直性、公正性、对他人的公正5个问题计14个方面规定了监理工程师的道德行为准则。目前,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的会员国家都在认真地执行这一准则。 

(03)5.FIDIC对其会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其中的公正性要求为( )。 
A.接受对社会的职业责任 
B.在任何时候均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 
C.通知委托人在行使其委托权时可能引起的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D.不得故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他人名誉或事务的事情 
答案:C 

(04)5.在FIDIC道德准则中,“寻求与确认的发展原则相适应的解决办法”属于( )的内容. 
A.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B.正直性 
C.公正性 
D.对他人的公正 

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并建立在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 这是因为: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工程师多项签字权,并明确规定了监理工作师的多项职责,从而使监理工程师执业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立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业人土的法律地位;
第二,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业务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监理工作,其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有具体约定。 

监理工程师所具有的法律地位,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一般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使用监理工程师名称; 

(2)依法自主执行业务; 

(3)依法签署工程监理及相关文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4)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而监理工程师的义务则主要有: 

(1)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委托监理合同开展工作; 

(2)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在执业中保守委托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行业务; 

(5)不得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与其法律地位密切相关,同样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因而,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表现行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行为,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一)违法行为 
现行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专门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能够有效地规范、指导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意识,引导监理工程师公正守法地开展监理业务。 

(二)违约行为 
监理工程师一般主要受聘于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企业是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是法定意义的合同主体。但委托监理合同在具体履行时,是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企业来实现的,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违反了合同约定,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由监理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监理企业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相应过失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追偿部分损失。所以,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其连带责任的基础是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聘用协议或责任保证书,或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一般来说,授权委托书应包含职权范围和相应责任条款。 

(三)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部分,来源于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已对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是否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所以,目前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有法律依据。

七、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 
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纪守法。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监理工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04)6.如果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则( ). 
A.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不承担责任 
B.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C.监理工程师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平均分担责任 
D.监理工程师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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