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精讲班第9讲讲义
第三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一、公司制监理企业
监理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我国公司制监理企业有以下特征:(熟悉)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必须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
(3)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是完整纳税的经济实体;
(5)采用规范的成本会计和财务会计制度。
我国监理公司的种类有两种,即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如下特征:
(1)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
(2)股东交付股金后,公司出具股权证书,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凭证,这种凭证不同于股票,不能自由流通,必须在其他股东同意的条件下才能转让,且要优先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
(3)公司股东所负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即把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与其个人的其他财产脱钩,公司破产或解散时,只以公司所有的资产偿还债务。
(4)公司具有法人地位。
(5)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6)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通常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
(7)公司帐目可以不公开,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
(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主要特征是:
(1)公司资本总额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公司在对外经营业务时,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公司债务。
(3)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
(4)公司股东的数量有最低限制,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5)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6)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7)公司帐目必须公开,便于股东全面掌握公司情况。
(8)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董事会接受股东大会委托,监督公司财产的保值增值,行使公司财产所有者职权;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掌握公司经营权。
【2006.7】下列关于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司股东的数量没有限制
B.股东拥有的权益凭证是股权证书
C.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
D.公司发起人不得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答案:C
【2005.54】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包括()。
A.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
B.股票要优先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
C.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
D.公司账目必须公开
E.公司一定要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
答案:ACD
二、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了解)
(一)基本概念
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是指以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一方,以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为另一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签订合同、制定章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担风险,主要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是指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同国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和我国的法律规定,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主要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经济实体。
(二)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的区别
区 别 |
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 |
中外合作经营监理企业 |
1.组织形式不同 |
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
可以是法人型企业,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法人型企业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合作企业由合作各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
2.组织机构不同 |
合营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实行单一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
可以采取董事会负责制,也可以采取联合管理制,既可由双方组织联合管理机构管理,也可以由一方管理,还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 |
3.出资方式不同 |
一般以货币形式计算各方的投资比例。 |
以合同规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以非现金投资作为合作条件,可不以货币形式作价,不计算投资比例。 |
4.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依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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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各方注册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 |
按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或产品和分担风险。 |
5.回收投资的期限不同 |
合营企业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
则允许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合作期满时,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
三、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了解)
(一)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
监理企业改制的目的:一是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转换监理企业经营机制,使监理企业真正成为“四有”主体;二是有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三是有利于提高监理人员的积极性。
(二)国有工程监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
1.确定发起人并成立筹委会
2.形成公司文件:包括改制申请书、改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等。
3.提出改制申请
提交的基本文件:改制协议书、改制申请书、改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4.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对资产价值的重估,它是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对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以保证资产价值与实际相符,促进实行资产价值的足额补偿。资产评估按照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验证确认等程序进行。
5.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是指对财产权进行鉴别和确认,即在财产清查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鉴别企业各所有者和债权人对企业全部资产拥有的权益。对国有产权,一般应指国有企业的净资产,即用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减去国有企业的负债。
6.股权设置
股权是指股份制企业投资者的法定所有权,以及由此产生的投资者对企业拥有的各项权利。股权设置是指在产权界定的基础上,根据股份制改造的要求,按投资主体所设置的国家股、法人股、自然人股和外资股。
(1)股权与产权的区别
经济学角度,股权是产权的一部分,不包括法人财产权;
会计学角度,二者本质相同,都体现财产的所有权;
量的角度:产权指所有者的权益,股权则指资本金或实收资本。
(2)股权设置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净资产折股。
7.认缴出资额
8.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9.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式
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的改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股份制改革方式:减持国有股,扩大民营股
(2)股份合作制方式:由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和经营者按股份共同拥有。具体操作方式是对企业经过资产评估后,折成股份,转让给本单位职工和经营者。
(3)经营者持大股方式。
(四)完善分配制度
改制的监理企业应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劳动、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应适当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生产要素包括:资本、技术、管理等。
技术参与要素分配可采取技术入股法,先做技术评估、定价折股,进入企业股本,最多可占企业总股本的35%;
管理参与要素分配可采取期权制入股,根据经营管理的业绩按一定比例提取股份。
【2005.7】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的改制过程中,介于提出改制申请与产权界定之间的工作是()。
A.资产评估
B.股权设置
C.认缴出资额
D.制定公司章程
答案:A
第四节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对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管理的制度是我国政府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仅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企业清偿债务的保证。工程监理企业所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主要体现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这反映企业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范围和业务能力。工程监理业绩则反映工程监理企业开展监理业务的经历和成效。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按照等级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甲级、乙级和丙级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每个专业工程类别按照工程规模或技术复杂程度又分为3个等级。
(二)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详见教材P49~P51)
1.综合资质标准
2.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2)乙级
(3)丙级
3.事务所资质标准
(三)业务范围
工程监理企业都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1.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2.专业资质
(1)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2)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一般要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才能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需提交的材料详见P52。
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程序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要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其中设计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工程监理资质的,由国务院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
工程监理企业申请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的,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工程监理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工程监理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四、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确定的原则是“分级管理,统分结合”,按中央和地方2个层次进行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管理工作。
(二)资质审批实行公示公告制度
资质初审工作完成后,初审结果先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公示。经公示后,对于工程监理企业符合资质标准的,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公告。
(三)违规处理
工程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开展监理业务,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但在出现违规现象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情节给予必要处罚。违规现象主要有:
(1)以欺骗手段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2)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
(3)未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而承揽监理业务。
(4)转让监理业务。
(5)挂靠监理业务。
(6)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7)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8)工程监理企业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并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