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程序(熟悉)
(一)建设程序的概念
所谓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
按照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3个发展时期。每个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各阶段及每个阶段内的各项工作之间存在严格的先后顺序关系。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在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基础上,突出优化决策、竞争择优、委托监理的原则。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重要职责。
目前我国的建设程序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其中,关键性的变化:一是在投资决策阶段,实行了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二是实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三是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四是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按照先行规定,我国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建设程序中,将建设活动分成以下几个阶段:
提出项目建议书;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批准后,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准备工作;
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建完,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并正式投产交付使用;
生产运营一段时间,进行项目后评估。
(二)建设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
主要分为7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安装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向国家提出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性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初步设想。
(1)作用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决策机构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2)基本内容
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
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设备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项目进度安排;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