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编写的主要依据是:
(1)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三个层次:
1)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是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最高层次。不论在任何地区或任何部门进行工程建设,都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2)工程所在地或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一项建设
工程必然是在某一地区实施的,也必然是归属于某一部门的,这就要求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建设工程所在地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同时也必须遵守工程所属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
3)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也具有法律地位,也必须遵守和执行。
(2)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包括两个方面:
1)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
2)政府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在编写监理规划时,必须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内容:把监理工程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方面的要求。
(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