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在于: (1)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提高业务水平;(2)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3)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4)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5)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因此,我国要建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二)报考监理工程师的条件
一是要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历;二是要具有一定年限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三)考试内容
由于监理工程师的业务主要是控制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协调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所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涉及 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
(四)考试方式和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种水平考试,是对考生掌握监理理论和监理实务技能的抽检。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闭卷考试、分科记分、统一录取标准的办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二、监理工程师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是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监理人员经注册,即表明获得了政府对其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业的行政许可,因而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仅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没有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的人员,则不具备这些权力,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根据注册内容的不同分为三种形式,即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按照我国有关法规规定,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家企业、按照专业类别注册。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年都要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可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如脱产学习、集中授课、参加研讨会(班)、撰写专业论文等。继续教育的内容应紧密结合业务内容,逐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