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方位控制: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对建设工程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行控制。建设工程是一个整体,其总体质量是各个组成部分质量的综合体现,也取决于具体工程内容的质量。如果某项工程内容的质量不合格,即使其余工程内容的质量都很好,也可能导致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因此,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控制必须落实到其每一项工程内容,只有确实实现了各项工程内容的质量目标,才能保证实现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
(2)对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控制。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包括许多具体的内容,例如,从外在质量、工程实体质量、功能和使用价值质量等方面可分为美观性、与环境协调性、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灵活性、可维修性等目标,还可以分为更具体的目标。这些具体质量目标之间有时也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在质量控制工作中要注意加以妥善处理。这些具体质量目标是否实现或实现的程度如何,又涉及到评价方法和标准。此外,对功能和使用价值质量目标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因为该质量目标的确很重要,而且其控制对象和方法与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不同。为此,要特别注意对设计质量的控制,要尽可能作多方案的比较。
(3)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因素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归纳和分类。例如,可以将这些影响因素分为人、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五个方面。质量控制的全方位控制,就是要对这五方面因素都进行控制。
5.质量控制的特殊问题 :质量控制还有两个特殊问题要加以说明。
第一个问题是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三重控制。(施工单位、政府、监理)
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殊性,需要对其从三方面加以控制。(1)实施者自身的质量控制,这是从产品生产者角度进行的质量控制;(2)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这是从社会公众角度进行的质量控制;(3)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这是从业主角度或者说是从产品需求者角度进行的质量控制。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加强政府的质量监督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是非常必要的,但决不能因此而淡化或弱化实施者自身的质量控制。
第二个问题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具有多发性特点。诸如基础不均匀沉降、混凝土强度不足、屋面渗漏、建筑物倒塌、乃至一个建设工程整体报废等都有可能发生。如果说,拖延的工期、超额的投资还可能在以后的实施过程中挽回的话,那么,工程质量一旦不合格,就成了既定事实。不合格的工程,决不会顺着时间的推移而自然变成合格工程。因此,对于不合格工程必须及时返工或返修,达到合格后才能进人下一工序、才能交付使用。否则,拖延的时间越长,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越严重。
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多发性特点,因此,应当对工程质量事故予以高度重视,从设计、施工以及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多方面人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特别要尽可能做到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在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上,减少一般性工程质量事故,杜绝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应当说是最基本的要求。为此,不仅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工程质量事故的预控和处理,而且要加强工程实施者自身的质量控制,把减少和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具体措施落实到工程实施过程之中,落实到每一工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