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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法规辅导之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1

来源:233网校 2010年8月25日
导读: 为了让广大考生更有效、系统的复习,考试大监理工程师站点根据历年考试重点,整理了以下备考复习讲义,供广大考友复习备考。

  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并建立在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这是因为: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工程师多项签字权,并明确规定了监理工作师的多项职责,从而使监理工程师执业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立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业人土的法律地位;第二,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业务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监理工作,其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有具体约定。监理工程师所具有的法律地位,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一般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这些权利主要包括:
  (1)使用监理工程师名称;
  (2)依法自主执行业务;
  (3)依法签署工程监理及相关文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4)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而监理工程师的义务则主要有:
  (1)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委托监理合同开展工作;
  (2)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在执业中保守委托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行业务;
  (5)不得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与其法律地位密切相关,同样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因而,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表现行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一)违法行为
  现行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专门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能够有效地规范、指导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意识,引导监理工程师公正守法地开展监理业务。
  (二)违约行为
  监理工程师一般主要受聘于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企业是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是法定意义的合同主体。但委托监理合同在具体履行时,是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企业来实现的,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违反了合同约定,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由监理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监理企业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相应过失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追偿部分损失。所以,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其连带责任的基础是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聘用协议或责任保证书,或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一般来说,授权委托书应包含职权范围和相应责任条款。
  (三)安全生产责任(见法规220页)
  安全生产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部分,来源于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未对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是否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所以,目前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尚无法律依据。
  七、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
  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纪守法。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监理工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例题(04题):如果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则( D )。P64
  A.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不承担责任
  B.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C.监理工程师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平均分担责任
  D.监理工程师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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