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5.1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5.1.1 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
5.1.2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
5.1.3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
5.1.4 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5.1.5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