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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辅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及组织形式等

来源:233网校 2012年11月21日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常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是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唯一上级的命令。各级部门主管人员对所属部门的问题负责,项目监理机构中不再另设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等职能部门。
  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负责整个工程范围内各方面的指挥、协调工作;子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各子项目的目标控制,具体领导现场专业或专项监理组的工作。
  问题:某化工厂建设项目分两期,业主与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委托工作范围包括一期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和二期工程设计与施工阶段的监理。该项目监理公司应派几名总监理工程师?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应选择什么样的结构形式?
  回答:该项目监理公司应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因为项目只有一份监理委托合同(或一个项目监理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应选择按建设阶段分解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2)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这种形式是在监理机构内设立一些职能部门,把相应的监理职责和权力交给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本职能范围内有权直接指挥下级。
  这种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
  这种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能够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但由于下级人员受多头领导,如果上级指令相互矛盾,将使下级在工作中无所适从。
  (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吸收了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优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
  这种形式保持了直线制组织实行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的优点,另一方面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化的优点,职能部门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他们只能对指挥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不能对指挥部门直接进行指挥和发布命令;其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 
  容易出现的问题: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
  (4)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性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
  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组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问题:某监理单位承担了100km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工作,该工作包括路基和路面、桥梁、隧道等三类主要项目。业主分别将路基和路面、桥梁、隧道工程发包给了三家承包商。总监理工程师拟定了将现场监理机构设置成矩阵形式和直线制形式两种方案供讨论,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您推荐采用哪种方案,为什么?
  回答:监理工程师应推荐采用直线制的组织形式。因为矩阵制的结构形式对于工程项目在地理位置上相对集中一些的工程来说较为适宜,便于部门之间的配合。而本工程是公路工程,矩阵制结构形式的纵向与横向之间配合有难度,不能发挥该组织形式的优点。而直线制形式也适合于大中型项目,本项目可按公里分段或不同的工程结构设置执行层,所以监理工程师应推荐采用直线制的组织形式。
  监理规范(法规汇编P140):3.1.4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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