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一)旁站监理的概念: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二)旁站监理程序:(1)监理企业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建立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并编入监理规划中。旁站监理方案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1份。(2)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建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3)项目监理机构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三)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见证取样检测)。(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权利: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施工企业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