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监理企业与注册监理师
第二节 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理师注册】
监理师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2个专业注册。监理师注册分为3种形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
【监理师的权利】
口诀:称范能保,释育酬诉。
(1)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
(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依据能力从事相应执业活动;
(4)保管和使用的证书和印章;
(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6)接受继续教育;
(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监理师的义务】
口诀:义务两不得。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2)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5)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7)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8)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9)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10)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权力义务合一】
口诀:权利义务成一体,范围证章再教育。
权利: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保管和使用的证书和印章;
接受继续教育;
义务: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监理师职业道德】
口诀:五不一准学立法。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经营活动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词规定的义务;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工程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工程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7)不收受施工单位的任何礼金、有价证券等;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