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工程总承包
(一) 工程总承包的含义及特点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 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2) 便于较早确定工程造价
(3) 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4)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
(5) 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负担
(二) 工程总承包模式适用条件
(1)对于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工程,建设单位能给予投标人充分的资料和时间,以便使投标人能够仔细研究”业主要求“
(2)建设单位或其代表有权监督总承包单位工作,但不能过分干预总承包单位工作,也不要审批大多数施工图纸
(3)由于采用总价合同,因而工程的期中支付款应由建设单位直接按合同约定支付,可按月支付,也可按阶段(形象进度或里程碑事件》 支付,但不需要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量和总承包单位结算报
关于工程总承包模式适用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适用于技术方案不成熟的工程
B.适用于建设内容明确的工程
C.适用于招标阶段没有充裕时间的工程
D.适用于工程造价不易确定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