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一、基本要求
了解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工程监理企业规章制度。
熟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工 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工程监理费的构成。
掌握监理工程师的概念和素质 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二、重点难点辅导
(一)监理工程师
指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井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专业人员。
(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
监理丁程师不仅要有理论知识,熟悉设计、施工、管理,还要有组织、协调能力,掌握并应用合同、经济法律知识,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但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统称为监理员。监理员没有相应岗位责任的签字权。
(三)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2)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3)良好的品德;
(4)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四)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搅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
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单位、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由地开展工作。
(五)FIDIC道德准则
(1)监理工程师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要求;
(2)监理工程师的能力要求;
(3)监理工程师的正直性要求;
(4)监理工程师的公正性要求;
(5)监理工程师的对他人的公正要求。
(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