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7〕74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03号),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如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合格标准66分(试卷满分110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格标准96分(试卷满分160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合格标准66分(试卷满分110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合格标准72分(试卷满分120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94人,合格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
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考生本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生应按证书发放机构要求领取证书,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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