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每年考试成绩公布后,会有一部分考生就在合格标准边缘,会怀疑自己的成绩得分。那么,当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时,可以进行成绩复查吗?需要哪些材料?
答案是可以的,如果考生如果对自己的分数有异议,可以向相关的考试管理机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如下:
成绩复查范围
(1) 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 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 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成绩复查须知
1.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参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
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6.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一般样式如下(各省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复查考试成绩申请表为准。)
注意:
1. 若所复查的考试没有档案管理号,该栏目注明“无”。其余项目必须全部填写,若因考生误填或漏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 考生须确认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复查规定的要求后,在阅读“复查须知”后手工签字,否则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