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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科学园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233网校 2018-12-25 09:10:00

  编号: BJN181471-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宁科学园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已经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局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江宁审批投字[2018]30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非政府性资金:11982.84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江宁科学园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杨村社区,现有江宁区科学园水厂红线内

  2.1.2 建设规模:新建深度处理规模15万m3/d,新建污泥处理系统规模15万m3/d。科学园水厂围墙内用地约95.37 亩,本项目用地约19.95亩。

  2.1.3合同估算价:10733.89万元。

  2.1.4 总工期:2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 招标范围:包括中间提升泵井及臭氧接触池、颗粒活性炭滤池、炭滤池反冲洗综合用房、臭氧制备车间、液氧站、污泥综合池、有效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变电站、雨水泵井、机修间及仓库等构(建)筑物工程的给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建、电气、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管道安装、景观绿化、市政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

  (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3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施工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ink.233.com/22326/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

  (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5.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5.5.3设计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5.5.4施工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壹级,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6.1 企业类似(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5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 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5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 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设计业绩(时间、规模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6.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8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 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业绩:2015年8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 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业绩:2015年8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 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设计业绩(时间、规模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7 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业绩:3分。

  评分细则如下: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 设计说明(满分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6.1.2 技术方案(满分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满分5分)

  a.总图设计: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并、充分考虑与已建厂内构筑物、已建厂内管线的结合情况。(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b.设计方案、工艺选择及构筑物设计与已建工程相协调,可操作性强、维修管理方便的。(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c.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满分8分)

  a.了解现有自来水设施的状况,能提出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深度处理工程建设方案; (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b.了解现有自来厂的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在深度处理工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c. 臭氧接触池、臭氧制备车间、颗粒活性炭滤池、加药间、加氯间、污泥脱水间等关键生产构(建)筑物初设深度设计合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d.结构设计:桩基处理、结构设计应结合项目地质条件和特点,工程措施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e.电气设计:电气设计应根据厂内供配电现状结合,新旧供配电系统有机结合。(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4)环境影响分析科学、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6.1.3 设计深度(满分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满分3分)(优3分,良2.4分,中1.8分,差1.2分,无不得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6.1.4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2)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满分2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不得分)

  6.1.5 经济分析(满分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满分2分)(优2分、良1.6分、中1.2分、差0.8分、无不得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满分1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不得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10%(具体数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6.3.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不得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不得分

  6.4项目管理机构(3分)

  6.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4.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得0.5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4.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6月-2018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6.5、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得0.8分。时间及规模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得0.7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本项满分1分,限评1项业绩,计取最高得分项。如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联合体承接的业绩,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得1.6分。时间及规模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在4.5万m3/d(含)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得1.4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本项满分2分,限评1项业绩,计取最高得分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兼得。如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联合体承接的业绩,还需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注:(1)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如无法提供需要原件,将不得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等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6)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分两部分:1.方案设计文件部分,2.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以及工程业绩等)。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方案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投标报价得分、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工程业绩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报价得分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2月20日16时40分到 2018年12月27日16时40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ink.233.com/22326/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总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高湖路8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68805029

  招标代理: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

  联系人:王莺燕

  电话:025-5228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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