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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监理工程师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已废止!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03-31 16:49:37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29日明确:监理工程师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类别,对应职称层级为高级工程师(副高级)。3月31日重新回复此条款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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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监理工程师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31日内容截图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29日内容截图

留言内容

黑人社规(2018)12号文里写到,监理工程师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想咨询一下现在这个文件有更新吗,还是继续执行该文件,监理工程师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

回复时间:2023-03-29

回复单位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留言已收悉,回复如下: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可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监理工程师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类别,对应职称层级为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省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2174/hrss/ldxx/public_hdjl_detail.shtml?id=a96aa3e1082c42b58d69e2a3bc0cd92f

学霸君找到了黑龙江《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可对应高级工程师。

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规〔2018〕12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就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各地各部门应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的具体落实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政策解读及证书甄别指导,用人单位和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部门应做好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甄别和服务,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提供便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9月26日

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序号职业资格名称资格
类别
对应职称系列对应职称层级      
1教师资格准入类高校教师;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技工教师;
中小学教师
①助教
②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助理讲师或教员
③符合《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助理讲师或教员;二级实习指导教师或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④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二级教师或三级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
2注册消防工程师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程师
②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
3法律职业资格准入类律师系列
公证系列
律师系列:四级律师
公证系列:四级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2008〕11号)
4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Ⅲ级:工程师
②Ⅱ:助理工程师
③Ⅰ:技术员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44号)
5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高级操纵员:助理工程师
②操纵员:技术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6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入类工程系列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
7注册建筑师准入类工程系列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
②二级注册建筑师:助理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8监理工程师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高级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
9房地产估价师准入类经济系列经济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10造价工程师准入类工程系列①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师
②二级造价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
11注册城乡规划师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
12建造师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一级建造师:工程师
②二级建造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1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师
②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关于做好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工2000〕1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人发〔2002〕35号、国人部发〔2005〕58号、人发〔2003〕27号、国人部发〔2007〕18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6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5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56号)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84号)
注册冶金工程师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85号)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86号)
注册机械工程师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87号)
14注册验船师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A级:工程师
②B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③C级:助理工程师
④D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
15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准入类船舶系列①中级职称: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一级引航员、二级引航员
②初级职称: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三级引航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1号)
16兽医资格准入类农业系列符合《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试行条例》:
①执业兽医师:助理兽医师
②执业助理兽医师:兽医技术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8号,2013年修订,农业部令第5号)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8年第17号)
17演出经纪人员资格准入类经济系列经济员《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2009年第47号)
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2〕48号)
18医生资格医师准入类卫生系列①执业医师:医师
②执业助理医师:医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医士《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
19护士执业资格准入类卫生系列护师(士)《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0年第74号)
20注册设备监理师准入类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
21注册计量师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一级注册计量师:工程师
②二级注册计量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
22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准入类播音系列符合《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二级播音员或三级播音员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6号)
23新闻记者职业资格准入类新闻系列符合《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助理记者(编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2009年第44号)
24注册安全工程师准入类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高级:高级工程师
②中级:工程师
③初级:助理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
25执业药师准入类卫生系列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28号)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26专利代理人准入类经济系列助理经济师《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
27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工程系列或经济系列①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
②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
28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中级:工程师
②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
29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评价类
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高级:高级工程师
②中级:工程师
③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
30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①中级:社会工作师
②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
3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评价类
会计系列①中级:会计师
②初级: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
32资产评估师水平
评价类
经济系列经济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
3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评价类
经济系列①中级:经济师
②初级:助级经济师或经济员
《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
34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经济系列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6号)
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水平
评价类
工程系列工程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
36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经济系列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
②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
37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
②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
38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工程系列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试验检测师:工程师
②助理试验检测师:助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
39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水平
评价类
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8年第36号)
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水协〔2009〕2号)
4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评价类
卫生系列①中级:主治(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
②初级: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
《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
4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评价类
审计专业①中级:审计师
②初级:助理审计师或审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03〕4号)
《高级审计师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
42税务师水平
评价类
经济系列助理经济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
43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出版系列①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②初级: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5号)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1号)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
44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评价类
统计系列①中级:统计师
②初级: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
《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7号)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
《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
45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经济系列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中级:经济师
②初级:助理经济师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
《关于印发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55号)
46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评价类
翻译系列①二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
②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助理翻译
《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4号)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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