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门、人社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 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行为
2024年8月23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严肃查处区内工程建设领域各有关企业、单位注册的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业务承接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图审机构、工程专业培训机构等相关企业(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请注册地在银川市的各有关企业、单位注册的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业务承接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图审机构、工程专业培训机构等相关企业(机构)于10月31日开展自查工作,并将盖章版自查结果报银川市住建局512办公室,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ycjzgl@163.com(“银川建筑管理”首字母缩写)。
银川市各相关企业、单位、人员如有上述违规“挂证”线索,也可通过投诉举报形式,整理相关线索材料,发送至投诉举报接收电子邮箱ycjzgltsjb2024@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原标题:住建部门、人社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 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证”行为
文章来源: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