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25〕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春节过后,各地房屋市政工程陆续开始复工,为全力防范化解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风险,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的相关部署,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极端负责态度抓实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谋划“十五五”规划起步之年,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春节后复工复产阶段历来是事故易发期、高发期,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大、机械设备重启频繁,以及可能出现的大风寒潮和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作业环境安全隐患增多,安全生产风险压力增大。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抓牢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筑牢安全防线、守牢安全底线,确保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紧扣责任链条,压紧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复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我厅关于复工复产“五个到位”“五个必须”的要求。“五个到位”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要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五个必须”,即: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属地主管部门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自查,并严格复核,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报属地主管部门。工程项目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向监督机构报备,监督机构对项目复工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充分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中安全教育资源库、“建安码学习平台”小程序(微信搜索小程序“苏建安全学习”),组织线上学习,加强复工期间安全生产教育,重点组织观看“小安安全教育—春节后复(开)工安全注意事项”“新建筑员工入场安全教育”“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违章作业的代价”等视频。
三、聚焦关键领域,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控。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区域工程特点和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加强项目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抽查复核,牢牢守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底线。重点突出五个方面:一是危大工程管控,要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等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将施工现场消防作为复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督促各在建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四个一律”(一律持证上岗、一律申请批准、一律条件核查、一律现场监管),突出整治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和生活区设置影响逃生铁栅栏等问题。三是高坠事故防范,要加大《江苏省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预防措施图集》宣贯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强化防高坠各项措施落实,重点整治工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设置生命绳等高危行为,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四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用电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电工安全操作手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等标准规范要求,履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手续,加强建筑电工岗位操作规程管理,落实三级配电、低压照明和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要求,做好用电设备接地与防雷保护,严格临电工程验收及日常巡检制度落实。五是恶劣天气应对,要督促各在建项目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施工的不良影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及时清理积水、积雪、积冰,尤其是人群密集场所大跨度建筑雨雪冰荷载,及时加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工棚等,加大对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控,提高抗大风、大雪、防倾覆、防坠落能力。
四、强化监管震慑,以零容忍态势打击违法违规复工生产行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复工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四点:一是严格执行复工报备制度,所有春节后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在自查符合复工条件后,均应向属地监督机构报备,监督机构巡查发现项目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一律责令停工并严格核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二是加强复工安全生产巡查,各地要结合日常监督以及项目危大工程情况,对已报备复工项目开展安全抽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危大工程”管理是否到位、作业人员是否经岗前培训教育、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三是严肃查处违规复工复产行为,对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等情形而擅自复工的项目,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果断停工停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防“带病”复工生产酿成事故恶果。四是切实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更多地运用“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要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上的宽、松、软等问题,要坚持工作中严和实的标准,真正深入一线,对问题和隐患必须实行闭环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动态监管,我厅对“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中项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2024年度被监督机构下发《建设工程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数量与2024年受监项目数占比较高的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各地要对停工整改频次较高的施工企业所承揽的项目加强重点监管,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我厅将于近期组织运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附件名单中施工企业承揽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检查,严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项目或履职不到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将公开进行通报曝光。
附件:2024年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频次较高施工企业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12日
内容原标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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